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07-18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根据福建省科技厅推荐通知要求(附件2),现就我校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推荐名额:全省中青科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 材料要求:申报对象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注册账号(此前已注册过的无需再次注册),登录后按申报类型选择相应推荐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到所在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提交到科技厅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带水印标记)推荐表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简装)并签章,并填写《福建省科技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于7月27日前报送校科技处。
4.为便于组织推荐和内部公示,请各申请推荐个人和团队于2015年7月27日前将相应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5.相关推荐样表可参考附件4。
 
科技处联系人:江建锋
电话:22865224,13696865578
 
 
 
院科研办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