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省科协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请各位老师根据以下学校要求,积极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各位老师于5月14日前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六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嘉锡楼403,22866337)。
学院科研办
2012.5.10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椐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在我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18名,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名额1名。
为确保我省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质量,按中国科协分配我省18个推荐名额1:2比例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共36名。我省36个候选人推荐名额的分配,省级学会(含高校科协、下同)和设区市各18个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推荐评选办法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推荐的办法,申请人应于5月16日前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科协(行政北楼东311室),电子邮箱:zyc5511@f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可从福建省科协网站本通知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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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