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9号,见附件1)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见附件2)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春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一)我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二)我校编外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我校,人事档案在我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校教学时间满1年;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二、主要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申请人员于2019年4月8日-4月1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得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3)。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见附件4),申请人应于4月11日前下载《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5)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学院初审时间安排在4月12日-4月15日,请有申报的老师于4月12日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至学院415办公室

(四)学校审查时间安排在4月16日-4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6。

(二)持省外普通话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另需提交《持省外普通话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7)

(三)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渠道申请教师资格,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在其它省份、其他高校)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

(四)遗失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填写《高校教师资格*理审批表》(见附件8)。

(五)网上申报重要提醒:(1)若职称未定级,“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高校教师未聘”;(2)“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须与最高学历专业一致,若无相同专业,须选填同类、最接近、最后一级目录专业(不可选填“**类”);(3)“本人简历”须填写完整(从初中学习开始到本校工作经历);(4)所有照片同版:上传系统、提交电子、粘贴材料的照片均须同版,确保清晰,且须为小二寸(不可为二寸);(5)四份《申请表》均须双面打印、本人签名,所有复印件均须所在学院、单位盖章;(6)体检报告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且须为《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请有申报的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申报并于4月1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式四份,见附件9)上报人事处师资科,相应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65227659@qq.com。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王彩定;联系电话:22865283

beat365

                           2019年4月2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81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

3.网上报名方式

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

5.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7.持省外普通话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调查表

8.高校教师资格*理审批表(证书丢失补办用)

9.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