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09-3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材料进行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1.申报对象为依托福建省(不含计划单列市)各类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大学科技园、产业集聚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较完善,建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内部激励机制,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人员;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科研仪器设备。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达2.5%以上;

5.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近3年新增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至少1项、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

(二)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为在闽注册(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学院或系申报;

2.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在产学研合作中成效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

3.制定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之间建立了产学研的合作机制,有负责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和人员;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科研仪器设备。企业牵头申报的,其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5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达2.5%以上;

5.近3年至少有2 个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并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申报书》(附件1)或《福建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科技开发部。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推荐单位(推荐1个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第三点。

四、申报要求

学院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10月10日。请各研究所在申报时间将书面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五份报送嘉锡楼415,电子版《申报书》及证明附件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xky@fz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开发部  曹新

电话:0591-22865024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

科技开发部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