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人事处通知:
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从6月份起已正常代扣代缴,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我校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行预留的方式,现与个人进行结算。结算补差明细将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给个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算人员范围:
事业编制在职以及2014年10月后退休的职工。其中,工资在二级单位发放的人员由二级单位负责通知并与个人结算。
二、补差金额的结算方式:
补差金额采取均分6个月进行补缴或退款,从7月份起,在个人工资或退休费中执行。
三、短信通知项目的说明:
[应缴养老]:指缴费区间内,个人合计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
[应缴年金]:指缴费区间内,个人合计应缴纳的职业年金金额。
[保险预留]:指缴费区间内,学校已从个人工资中预扣的保险金额。(自2015年8月起学校在工资中预扣)
[已缴养老]:指我校原在福建省机关事业保参保的试点人员在缴费区间内个人实际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
2、2017年考核晋升增资未补发金额。
[结算补差]:指个人应补缴或退款金额。(补差为正表示个人应补缴金额,补差为负表示应退款给个人金额)
[分月补差]:指7-12月每月应补缴或退款金额。
未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林友利、李杰 联系电话:22865281
校 人 事 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