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换届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60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况
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立以来,各位专家积极参与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在隐患排查处理、科技进步、标准化建设、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鉴于第五届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今年7月将届满,为进一步加强专家组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决定对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进行换届。
二、聘任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原则上要求高级(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少数在行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可适当放宽技术职称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事故调查及相关现场检查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5.热心安全生产工作,能积极参与专家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优先聘任。
三、聘任程序
1.推荐。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政府安办、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均可推荐专家人选。第五届任期届满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仍可继续续聘。
2.筛选。省政府安委会综合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情况、履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筛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3.公示。在省安监局网站公示拟聘专家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审批。经省政府研究同意。
5.聘任。由省政府安委会颁发专家聘任书。
四、专业设置
省级第六届安全生产专家组根据我省实际及专家数量力求少而精的原则,拟设综合组、煤矿安全组、非煤矿山安全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组和消防、民爆安全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组,铁路、航空、水运安全组,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组,机电、冶金、特种设备安全组,电力(含水电、风电、核电)安全组,职业卫生组11个专业组,专家 总数在100人左右。
五、报送要求
请有申报的老师于7月2日前将《第六届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52276592@qq.com,纸质版上报给学院办公室陆莉莉老师。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beat365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