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经与41家企业协商,公布了2016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与企业加强交流,密切联系,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教学办备案,由教学办送教务处备案。获得资助立项的项目,级别认定为省级教改项目,绩效认定为校级重点项目。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20161102.doc
2. 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20161102.doc
教学办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