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八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紫金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紫金奖”)是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旨在鼓励科技创新,激发社会蕴藏的创新智慧和创造活力,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建设新福建的积极性。“紫金奖”授予在我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并将科技创新成果在我省成功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我省产业或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紫金奖”评选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激励首创、奖掖新秀,突破获奖等级和论文数量的制约,切实把创新创业中成绩显著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现将2016年“紫金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紫金奖”申请人必须工作、学习或生活在福建省境内,且创造有可考性的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现代科技引领的管理创新。
“紫金奖”申请人必须是所申报成果的主要创造者或应用者,参与了具体的研发和推广活动、并确有创造性贡献。
2.申请人申报“紫金奖”的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技术可行,经济实用,产业化前景广阔,有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达到或超过本领域目前我省的领先水平。
3.成果的创造取得时间,原则上限定在近五年内,且至少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
4.成果必须取得相关证明。包括:成果的鉴定评价证明、应用证明、效益证明以及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等。
5.有异议的成果(包括技术性异议和产权性异议)在异议未解决之前不得参加评选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紫金奖”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同意或3名以上本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联名推荐,方可申报。
3.申报“紫金奖”须经下列单位受理:
(1)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2)设区市科协(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3)省内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
受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和规范性进行系统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转报“紫金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三、申报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候。
四、奖励名额与奖金
授奖名额10人;每人奖金人民币3万元(含税)。
五、评选与颁奖
福建紫金科技创新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确定获奖者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最后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获奖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告。颁奖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紫金奖”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瑶(0591-87270512),林辰(0591-63336562)
通讯地址:福州市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9层(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zjjmsc@163.com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