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规范集体户口管理,按学校要求,户口首页及单页将由学校保卫部统一保管。请落户于学院集体户的老师,于2015年11月4日前将个人户口单页交到学院办公室汪健老师处。如个人户口单页在本人手上或有意借出的,且今后愿意由自己保管的,也请于2015年11月4日前到学院办公室统一重新办理借出手续。
学院办公室
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