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日前收到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专利收储和运营工作的通知》(闽知管[2015]8号),今年计划开展专利收储和运营工作,拟向各高校、院所等单位收储专利,收储合约一般为两年,合约期间的专利年费由收储方负责缴纳,并委托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和专利技术交易平台代为运营,成功转让或许可使用后专利权人获(初定70%)收益。
请各专利发明人推荐收储备选专利,并满足:1、在未来一年内个人不再打算继续交纳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的;2、2008-2013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仍然具有市场前景及创新性的其它年度授权发明专利。
请各专利发明人在本周内(9月21日)将推荐专利编号(编号见附件专利表)报科技开发部
联系电话:22865026 张老师
院科研办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