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位老师、各位研究生:
近期连续发生几次实验室公共安全事件,特别是废液废瓶乱堆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各研究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教师和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安全实行研究所所长负责制。室外走廊区域卫生安全由各实验室负责,平时废液废瓶不得放置在走廊及垃圾桶等公共区域。每周五下午,学院将集中开放6号楼一楼西侧废液废瓶中转站,请各实验室集中装箱并用胶带封好送到中转站(如无箱子可以向学院办公室415索取,或废液废瓶数量较多,非周五下午时间存放可单独跟办公室联系)。
2. 学院决定每周对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再发现在所属实验室走廊区域乱堆乱扔废液废瓶,学院将对该实验室所属研究所(不管谁堆放的)进行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罚款5000元,年底从该研究所绩效中扣除,研究所可制定对违规人员进行追责的相应措施。对相关教师在网页进行通报,对多次出现该问题的老师进行处分;对研究生进行相应处分,并取消当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
3. 若发现在该楼层的卫生间、公共区域乱堆废液废瓶,若不能确定责任人,将对该楼层实验室所属的各个研究所均罚款5000元(从年底绩效进行扣除)。
4. 该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请各研究所负责人负起责任,请各位老师和研究生互相监督、高度重视。
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