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本年度首次统一发布申报通知,含“区域发展项目”等11类项目,除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和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项目外,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上述11类项目中,高校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有6类,具体包括: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对外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对于高校不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项目类型,鼓励科研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的项目申报。
2、请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时,严格按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对于高校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项目类型,校科技处、社科处将分别于近期在校园网上发布对应的类型项目的申报补充通知。
3、科员人员及项目申报单位(指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应在“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中“申报起止时间”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4、项目申报单位(指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本单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
5、对于高校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项目类型,我校相关联系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对外合作项目3类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