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南京市玄武区领军型科技创业计划扶持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4-04-1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玄武区是南京市中心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各项配套齐全,是南京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为落实“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关键举措,南京市政府正在全力推进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计划。为了加强与南京市企业项目合作,申报南京市科技创业项目,现将南京市部分扶持政策转发给你们。
有意向者请联系:科技开发部,郭老师,22865026。
 
                                                                           公司科研办
                                                                           2014年4月9日
 
附:南京市玄武区领军型科技创业计划扶持政策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创业方式
在我市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创新街区)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创业,主要创业方式为:
(一)初创式。由海内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来(在)宁自主创办企业,或以技术成果作价和自带资金入股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股共同创办企业;
(二)嫁接式。由本地企业引进海内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受聘担任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且持有股份或享有期权。
三、扶持政策
(一)企业初创扶持
经评审入选的创业项目,分为重点扶持项目和扶持项目。
1、入选重点扶持项目的,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2、入选扶持项目的,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
3、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可按不高于注册资本70%作价入股;增资时,技术成果入股投资比例不作限制。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可相对分离。
(二)金融财税扶持
4、社会创投机构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投资发生损失的,按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
5、给予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社会担保机构年累计担保额2.5%的补贴。
6、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依据知识产权的评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贷款。
7、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给予 30%—50%的保费补贴。
8、企业获利之日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9、入选者首次在我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视同南京户籍市民,不受有关限购政策限制,并按企业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10、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进境的部分科研设备和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免征进口税收,或给予全额补贴。
四、项目申报流程:
登录321申报系统,网上填报申报信息——下载创业计划书模板,撰写创业计划书——上传创业计划书,正式提交——市里进行资格认定——技术评审——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相关详细项目申报流程与政策可到网站 http://www.nj3000plan.org/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