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3-24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继2014年1月启动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后,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项目等4个子项目将于3月20日起开放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络报名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基本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原则上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符合CSC《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82bb1373d23145eb91a2a19190b809c6.shtml) 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所列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本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项目。

(四)符合所申请各子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下列各子项目专栏。

 

二、各类子项目信息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4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结果公布:2014年5月;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

2、选派规模:

2014年计划选派7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500人。

3、选派渠道:

包括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现有合作协议渠道“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申请通过现有合作协议渠道派出者,除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基本条件要求外,还需满足具体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现有合作渠道查询详见:http://www.csc.edu.cn/require/degree.asp)

4、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外,对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学习的留学人员;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从事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且难以获得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将另外提供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资助学费的留学人员总额不超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计划的5%。学费资助标准为:每名留学人员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学校将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本年度该项目全校申报总人数5%的数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申请学费资助的留学候选人。(具体事宜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http://www.csc.edu.cn/Chuguo/a9ae9ca41f7d4f20bfae96784bcca387.shtml

5、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CSC《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5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4月5日为准)。

(3)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有关“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其它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见其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ea0c92f944d04fada6f36310d5053d55.shtml

 

(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4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结果公布:2014年6月;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

2、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3、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CSC《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需明确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单位)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3)有关“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其它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见其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3d7abaddf38849eea746a6abc76daf7a.shtml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认真阅读《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2a29122a296b4e7aa5f16f403478ee87.shtml)和拟申请具体项目专栏。

(二)2014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并按拟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由学校外办核准后加盖“翻译无误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三)请老师于3月28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拟《单位推荐意见》(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用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字数500-600字,)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应电子版同时也要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22865283。

 

四、特别提醒:

 1、★注意: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

    2、★注意:入选者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注意:CSC今年起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请各位有意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攻读学位单位进行联系,确认可按期获得对方邀请函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

请各位有意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单位)协商确认好工作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所在学院和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报CSC和驻外使(领)馆。

5、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CSC网站:http://www.csc.edu.cn/

6、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项目)  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安排为:第一批:网上报名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网上报名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详见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该项目申报通知将于近日在CSC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注意关注。

 

五、录取、派出及管理

(一)留学基金委根据学校的推荐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学校及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二)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