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4-03-18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经研究决定,我校第十六批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998年12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在职职工(不含集体所有制职工)

    ①已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上限者(以购房时的职务职称确定购房标准上限),可申请差额货币补贴。

    ②无购买公有住房(若租住公房须办理退房),但已购买商品房(或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者,可申请全额货币补贴。

   2、离、退休职工(含集体所有制职工)

    ①已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上限者(以购房时的职务职称确定购房标准上限),可申请差额货币补贴。

    ②无购买公有住房者,可申请全额住房货币补贴。

【注:1、职工享受住房面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即:一般干部和职工为70㎡;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85㎡;处级干部和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100㎡;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副高职称的干部为130㎡】

二、时间安排

    1.定于3月20 — 27日为领取或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表格的,初审时须到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加盖“预审表”的章)及填写“预审表”时间(含表1、表2)。该表格由申请人按要求(见附件二)正确填写后,于4月1—3日携带有关材料(见附件一)到学校相关部门按以下流程进行初审。表4直接填写(申请人及配偶单位证明由单位填写),申请人配偶非本单位的,需先到配偶单位盖章。 

    ①人事处劳工科、职改办——行政北楼东219、西218 (电话:22865281   22865285 )

    ②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房地产办——行政北楼东105 (电话:22865861)

    ③计财处审核科2号审核员——行政北楼东203     (电话:22866140)

    2.申请人在办好①②③审核流程后,将“预审表”于4月4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嘉锡楼417,22866234)进行汇总,并于4月8、9日两日内送监审处审核(地点:行政南楼219,电话:22865586)。

    3.定于4月10— 23日为单位公示时间。

    4.定于4月25日为学院收件时间,请申请的各位老师将材料备齐交学院办公室(嘉锡楼417,22866234)

    5.为保证住房补贴工作和有关审核部门正常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位老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逾期的将推迟到下一批重新申请。

三、其他说明:

    1、所有的材料统一使用A4复印纸。

    2、填表字迹应清晰工整,涂改无效。

    3、所有表格及文书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4、所有的申请表格都必须打印,不能使用复印件。

    5、只有表1及表2须填写“预审表”,表4直接填写正式表格。

    6、“预审表”填写一式一份即可,正式申请表的份数按表格要求填写。

 

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住房补贴工作小组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购人应将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正反面都得复印,正面靠左,反面靠右。申请人居上,配偶居下);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2份,若产权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职称为中级或中级以上的《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所提交《资格证书》的评定时间应在购房时间之前(详见附件二第2-⑤点);

    4、申请人《职称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职务为科级以上的行政人员的《任命书》复印件2份,提交的《任命书》的任命时间应在购房时间之前(详见附件二第2-⑤点)。

    其中:凡属下列情况者,还必须提供相关附加材料

    1、申请人参加工作时不在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住房情况及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原工作单位为异地的必须经当地县、市房改部门审核后盖章确认(双职工必须附双方证明);

2、在职人员申请全额补贴的,如购买商品房(或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未超1年的,且还未装修完成要求继续租住单位公房的(必须本人租住),须重新与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签定租房合同,明确购房时间超1年需退出公有住房,否则按市场价(公租房正常标准的3倍)缴交房租;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需办理退房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3、申请人已退休的须附退休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已故的须附死亡证明1份;

    5、夫妻双方已故,由子女或财产继承人领取住房补贴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1份。

 

附件二:填表要求

    1、“表1” 的“现住房屋座落”栏目,应填写申请人现在居住的住址。

    2、“表2”按申请类型填写

     退休职工申请全额或差额补贴应填写“表2-2”;

     在职职工申请全额补贴应填写“表2-3”;

     在职职工申请差额补贴应填写“表2-4”

    ①姓名:填写与身份证相同的姓名,如在工作单位用名若与身份证不同时,请注明;

    ②工作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学院或部处),如: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经济与管理学院);

    ③身份证号码:按新身份证填写(18位号码);

    ④参加工作年月:填写的时间应与人事档案相同,填写具体年、月;

    ⑤职务或职称:凡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购房,按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或职称填写(如1995年购房,按1999年12月31日之前的职务或职称);凡在2000年1月1日(含)之后购房,应按本人购房时的职务或职称填写;

    ⑥住房标准:享受住房面积标准的上限,应与第⑤点的职务或职称相对应;

    ⑦至1996年连续工龄:工龄按虚龄填写;

    ⑧已购房的地址:与产权证相符。

   3、“表4”填写应注意:

    ①表中“现住房屋座落” 应填写申请人现在居住的住址;

    ②表中“申报人单位证明”(含申请人是双职工的“配偶单位证明”),应由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房地产办审核人员统一填写;

    ③表中“配偶单位证明”应有单位法人签章,并盖单位公章(申请人配偶单位为异地的须经当地县、市房改部门审核后盖章确认,申请人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盖居委会盖章);

    ④表中“申报人及配偶共同申明”申报人与配偶均应签字或盖章。

    4、“借支合同”、“报备单”(申请人工作年限未满20年,应填写“借支合同”和“报备单”,填写内容应在计财处审核人员指导下进行)

 

附件三: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