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1-07-25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beat365

各位老师:

     福建省科技厅近日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请根据通知中《2011年省科技重大专题申报选题表》所列的专题(10个专题),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至8月14日。

   附件:201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

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办

2011.7.26


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技厅闽科计[2011]2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中《2011年省科技重大专题申报选题表》所列的专题(10个专题),进行组织项目申报。具体各专题申报研发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成果及申请条件等可上科技厅(http://xmgL.fjkjt.gov.cn )查看。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13960752113,邮箱:kych@fzu.edu.cn

 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科技处

2011年7月23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精神,今年我厅将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力求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研发一批重大产品、关键零部件、核心装备,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发明专利、标准、工艺规程等技术成果,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按照项目、基地、人才三位一体的整体推进机制,为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和跨越发展提供强科技支撑。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牵头申请备选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省内企业(不含计划单列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的研发团队、固定的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等研发条件、设立R&D经费专户和规范的财务管理,有能力提供项目研究开发所需资金,组织实施机制和配套条件有保障;鼓励具备上述相应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优势技术企业共同申报。

  2、申报项目内容应在《201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见附件)所确定的专题范围内;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在项目期内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形的或无形的技术成果。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予受理。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5、每个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请省级科技计划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资应科学合理、落实有保障,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自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试验区、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网上审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各方合作协议等)。

   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至8月14日,推荐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19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0日至24日。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